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组,全面负责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制定本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二、复试分数线及专业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申请调剂专业在一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2.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须符合我院发布的可接收调剂专业代码要求。
三、复试实施办法
(二)复试比例和复试形式。我院调剂考生按照不低于120%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采取线下复试形式进行复试。
(三)缴费。2025年我校收取复试费用为100元/生。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按照要求进行缴费,未完成缴费不能参加复试。
(四)资格审核。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由文学院组织审核:
1.《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附件1,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情况表》(附件2);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和身份进行严格审核,对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网上进行复核。
国内学籍学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实,国外学历通过留学生服务中心网http://renzheng-search.cscse. edu.cn/核实。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五)复试安排:线下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复试时间:2025年4月10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4月10日 08:30-11:30
资格审查地点:人文楼A座503室
专业测试时间:2025年4月10日18:40-20:40
专业测试地点:人文楼A座602室
专业 | 综合面试地点 | 综合面试时间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地点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 | 候考室 | 备注 |
文艺学 | 人文楼A座412室 | 2025年 4月10日下午14:00 | 人文楼A座506室 | 所有考生2025年4月10日下午13:30开始候场,现场抽签。 | ||
汉语言文字学 | 2025年4月10日 下午14:00 |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2025年4月10日 下午14:00 | |||||
中国古代文学 | 人文楼A座505室 | 2025年4月10日 下午14:00 | ||||
新闻与传播 | 2025年4月10日 下午14:00 |
(六)复试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复试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综合面试。包括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综合素质等测试,总分100分。
3.专业能力测试。内容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共2门,每门总分100分。
6.违规考生的处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要求,可对考生的初试和复试试卷进行核查,对在报名及初试和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面试流程:
① 所有考生按照候考时间到达候考室。等待工作人员根据考生编号依次进入综合面试考场和外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场。
② 进行思想品德考核。
③ 进行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包括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等测试。
④ 面试结束回到候考室后确认面试结束可离开。
四、录取
复试结束后学院在湖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网站将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复试和总评成绩进行公示,按总评成绩进行排名。
1.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综合面试(40%)+专业能力测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注: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则上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总评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同,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同,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录取:
①综合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中任何一项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
②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不合格(低于60分)者。
2.录取原则:根据报考二级学科专业计划数,考生由总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
湖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研招办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文学院:0714-651269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4-6570761,yzb@hbnu.edu.cn;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14-6573766,jw@hbnu.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
湖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