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学生学风建设管理规定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22-09-30浏览次数:3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风建设关系直接到教学改革的深化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为规范文学院学生学习秩序,增强学习意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构建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我院本科生的学风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中心工作,坚持“三全育人”和“五个思政”教育理念,以学校党建“三大工程”和实施“三大行动计划”为引领,将各项工作“落小落细落实”,坚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突出学风建设在学生全面发展中的核心作用,营造浓厚的从严执教、主动学习的治学氛围,为学生学习发展、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

  第三条 学院将坚持教育引导与规范管理、学校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落实学院学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以班级为基本单位、以宿舍为单元,以校园文化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为切入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与机制,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学生树立起全面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形成坚持真理、大胆探索的创新精神;培养严谨求实、刻苦钻研的实践态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显著提高,为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章 教学管理

  第四条 重视学风组织建设,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学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实施。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由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干部为主要成员,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学风建设的相关制度、措施和指定任务,并结合学院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学风建设工作。

  第五条 以教风带学风。学院积极发挥课堂教学的作用,通过良好的教风带动良好学风的形成。倡导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断用自己的研究成果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手段,增强师生互动,引导学生的学习兴趣。

  第六条 教书育人,以身示范。学风建设的核心是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要切实树立“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的思想。教师严格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授课,课前认真备课,按时布置批改作业,要以良好的敬业精神、严谨的治学态度,给学生良好的示范作用;加强对课堂纪律管理,对旷课、迟到、早退、交头接耳、接听手机等现象,要进行及时纠正和教育,要将学生听课情况纳入学生平时成绩考核范围,督促学生认真学习。

  第七条 学院重点关注“三困学生”,班主任、辅导员通过走访宿舍、班会、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定期对困难学生进行学业辅导、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为学生排忧解困;同时开展好“两访两创”等活动,为师生搭建交流平台,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度过难关,助力学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第八条 加强专业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开设相关科普性与专业性的讲座,开展专业实践、技能培训大赛,推进学生素质拓展。

  第九条 辅导员要深入班级课堂查学生出勤、查课堂纪律,多与任课教师交流,及时了解学生课堂上课情况,并帮助解决学生课堂上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 辅导员要带领或指导班级创新管理教育机制,根据班级客观实际,创新有效的教育模式和管理手段,为营造良好的学风服务;对有效的教育模式和管理手段,及时上报学院学工办,必要时推广全院。

  第十一条 检查督导。辅导员要建立统一检查机制,定期或随机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检查,督导学生改变不良的习惯,发现学风建设中的不良现象及时批评教育;对优秀学生、先进班级,要及时上报、予以通报表扬,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三章 学生管理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特点,开展“大一养成习惯”、“大二潜心立志”、“大三拓展素质”、“大四实践成才”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思想动员,夯实学风建设思想基础。

  第十三条 抓早起,促早读。早读不仅是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反映学生精神面貌的窗口。培养文学院新生早睡早起、自觉早读的良好习惯。学生会对班级进行检查评比,进行白板公示,并将此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测。

  第十四条 抓课堂,促班风。课堂是学生学习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主渠道,班风是形成院风的基础。文学院学生需严格遵守《湖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教学活动。学院实行“查课”制度,举行“课前十分钟”演讲活动和“周日晚点名”活动,坚持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汇总,严格课堂考勤,严肃课堂纪律。

  第十五条 抓考风,正学风。欲正学风,先正考风。考风是对学风最终的检验。教师、学生、工作人员都需遵守《考生应试守则》,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院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每学期英语四六级考试、期末考试前,院班组织召开考风考纪强调会,通过加强考前纪律教育、完善考试过程监管,并结合诚信教育活动,增强诚信意识,严肃考风考纪。

  第十六条 抓寝风,促文明。院学生会每周查寝,定期清查大功率电器;推行“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自觉履行寝室文明公约并付诸实践;开展“文明寝室”评比、“寝室风采大赛”等宿舍文化建设活动,努力营造文明、整洁、和谐的住宿环境。

  第十七条 全面落实“六项学习制度”。加强学生学习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教学管理和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一)课堂考勤制度。院学生会监察部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学生的课堂、早操考勤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缺课、迟到、早退等情况,严格执行《文学院学生请假制度》,规范请假手续等,并于每周五下午5:00前向院学工办上报本周考勤情况。同时,每周一上午辅导员将上周考勤情况反馈到班主任,由班主任配合做好学生课堂管理工作。

  (二)学习考核制度。每学期期中进行学生期中测评,对学生半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与反思;于每学期期末考试之前开展各班级“考纪考风”主题班会,加强学生的考试纪律管理,端正学生的考风,提升学生的自我责任意识。

  (三)学业预警制度。以“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学生、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辅导员发现学生的问题后,根据问题性质和内容,及时向学生及其家长发出《违纪预警通知》等,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共同形成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加强学风建设。

  (四)学习实践制度。社会实践既是大学生从改革开放中走向社会的一个很重要的锻炼环节,也是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具体体现。学院的领导、老师特别重视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寒暑假社会实践调查活动等。

  (五)学习奖励制度。为鼓励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积极创新,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奖励资助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秉持民主、平等、开放等原则制定比较全面详细的学习奖励制度,并及时在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公示。

  (六)学习交流制度。主要交流形式有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座谈会和事迹报告会等,比如每年针对新生举办“新老生交流会”、“党员下寝室”等经验交流活动。

  第十八条 以活动促学风。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培养学院学风建设,提高学院学生素养。

  (一)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大赛。学院每年组织“教师技能大赛”、“全国语文读书知识竞赛”、“诗歌创作大赛”、“挑战杯”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专业竞赛,以赛促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学院针对学生实际和专业特点,通过组织专业学术讲座,召开英语四六级经验交流、考研经验交流、教师资格证面试指导、考研复试指导等学习经验交流会,传授好的学习方法,指明学习方向。

  (三)丰富校园文化活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抓住国家关键时机和重大纪念日,开展“六个一”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观看一部电影、阅读一本书籍、撰写一篇短文、召开一次班会、开展一场演讲、传播一个故事,弘扬五四精神,培养爱国主义情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手抄报比赛、校园摄影比赛、手工艺作品大赛、诗歌朗诵和诗歌征文比赛等“樱花诗词节”主题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四章 文明公约

  第十九条 文学院学生需认真学习《文明课堂公约》,自觉遵守公约并付诸实践:

  (一)教师和学生应当准时上下课,禁止迟到、早退,迟到的学生须取得授课教师同意方可就坐听课。

  (二)上课时学生不得随意进出教室,无关人员不得在课堂内逗留。

  (三)上课期间应关闭手机、随身听等与教学无关的电子设备。

  (四)同学之间要互相谦让、互相照顾,不得抢占座位,严禁在教室内大闹、大声喧哗。

  (五)要自觉爱护教室内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搬动或损坏教室内的设备。如故意破坏设备,需按价加倍赔偿。

  (六)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自觉维护教室安静的教学环境,不在教室内外嬉戏打闹、大声喧哗或高声播放音响,不在上课期间使用手机。

  (七)遵守纪律,不自由散漫。遵守课堂礼仪,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衣着举止得体,仪表整洁,夏季不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室。

  (八)教书育人,不有违师德。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及时教育、制止。

  (九)维护环境,不乱扔垃圾。自觉维护教室的环境卫生,上课前主动擦净黑板,严禁在墙壁、黑板、桌椅上乱涂乱划或随意张贴、悬挂物品,不能在教室内吃零食、吸烟,禁止随意吐痰,扔碎纸杂物等。

  (十)爱护公物,不乱涂乱画。不损坏教学设备,不在门窗、桌椅及教室内外墙壁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

  (十一)安全用电,不浪费能源。节约用电,离开教室时关闭照明、空调等,不在教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注意防火及用电安全。

  第二十条 文学院学生需认真学习《文明寝室公约》,自觉遵守公约并付诸实践:

  (一)不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私自转让给他人住宿。

  (二)起居有常、生活有序,晚上按时归寝,不随意在外留宿,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

  (三)自觉维护宿舍正常生活环境,不在宿舍大声喧哗、嘻闹,不在自休、午休和熄灯后的时间影响他人休息,以保证室友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四)按宿舍卫生值日表,坚持每天打扫房间,保持室内干净、整齐、空气新鲜。定期安排大扫除。

  (五)自觉保持宿舍个人衣物整洁,自觉爱护宿舍内的清洁工具及其它公共财物。不在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乱钉。损毁宿舍内配用物品的,自觉接受宿舍物品赔偿等有关规定的处理。

  (六)不往窗外、走廊、盥洗室地上泼水,不抛洒杂物,不往水槽倒剩饭、剩菜,不在寝室门口及楼道内丢弃垃圾。

  (七)节约水电,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闭自来水龙头的良好习惯。

  (八)强化宿舍安全观念,不使用床头灯、电炉、电热杯、电热器、热得快等违章电器,不私拉电线和网线、私接灯头和电源插座。

  (九)室内无人时锁门、关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个人贵重物品(电脑、手机、现金、存折、随身听等)自己妥善保管。

  (十)平时出门时简略告知室友去向和回来的时间,确保联系,以免室友担心。如不能按时回来,打电话向室友报平安,并告知预计返校时间。

  (十一)寝室内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学习上互帮互助、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十二)寝室长有义务和责任监督寝室文明公约的实施和开展,并定期召开寝室会议、组织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寝室成员须主动与寝室长沟通信息,使寝室文明公约更加完善。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 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大学生,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评定方面以及各类评优活动中,根据指标名额予以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 班级学生挂课率的高低、学风的优劣、量化考核的评分等,作为推荐各班级优秀班集体、优秀班干部的重要指标,并给予奖励。若班级学生挂课率极低,将适度增加院级优秀班干部评选指标。

  第二十三条 学习成绩优秀、本专业或班级前50%名的学生,可入选院级或校级学生联合会,并可直接角逐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大奖。

  第二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内规定条款的学生,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予以批评或处分。

  第二十五条 对于连续两年在本班级年度成绩排名最后4-5名者,予以批评教育,同时学生本人写出学习保证并制定学习目标。对于连续两年在本班级(不限人数)年度成绩排名最后1-3名者,除了批评教育、学生本人写出学习保证并制定学习目标外,由辅导员或学院以电话联络或召见面谈的方式,与其家长约谈。

  第六章 要求

  第二十六条 提高对学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学风建设,关乎每名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良好的学风,有利于本院学生掌握过硬的专业知识本领,使其顺利毕业,提高学院毕业生的考研率、就业率等。

  第二十七条 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学习的教育、引导和管控。加强思想引领,通过系列活动、主题班会等形式,让大学生认知并警醒,从而主动参与到学习中来,从思想深处引领大学生树立起正确的学习观。

  第二十八条 要切实本着“以人为本”态度去抓好本办法的贯彻落实。要以认真负责的精神、抓铁有痕的落实力度、入木三分的程度去狠抓学风建设,确保学院大学生学有所获。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