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根据《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组,全面负责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制定本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二、专业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普通考生复试分数线: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通过我院相应学科(专业)A类考生国家线的考生,可按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示的复试名单参加复试,学院不再单独公示复试名单。
报考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按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示的复试名单参加复试,学院不再单独公示复试名单。
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按照本《细则》中的复试要求按时在规定地点参加复试,学院不再寄发复试通知单,逾期未参加复试视为放弃。
三、资格审核
(一)缴费
2025年我校收取复试费用为100元/生。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平台进行缴费,未完成缴费不能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核
复试资格审核需准备以下材料:
1.《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附件1,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情况表》(附件2);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入伍时间在大学入学时间之前的,考生还需提供参军入伍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大学专科(含入学前保留学籍、在读期间和毕业后)入伍,之后取得本科学历并以本科学历报名的,还需提供专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我校通过教育部加分库核查。
(四)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四、复试方案
(一)复试安排
一志愿考生:2025年3月21日-22日
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1日14:30-17:30
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地点:人文楼A座503室
一志愿所有考生专业测试时间:2025年3月21日晚上6:30点—8点30。
一志愿考生专业测试地点:人文楼A座602室。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志愿综合面试安排如下:
专业 | 综合面试地点 | 综合面试时间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地点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 | 候考室 | 备注 |
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国际中文教育 | 人文楼A座409室 | 2025年3月22日上午8:30 | 人文楼A座412室 | 2025年3月22日上午8:30 | 人文楼A座506室 | 所有考生2025年3月22日上午7:45开始候场,现场抽签。 |
中国现当代文学、文艺学 | 人文楼A座602室 | |||||
新闻与传播、 中国古代文学 | 人文楼A座502室 | |||||
学科教学 (语文) | 人文楼A座505室 |
(二)复试形式
线下进行。
(三)复试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复试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综合面试。包括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综合素质等测试,总分100分。
3.专业能力测试。内容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共2门,每门总分100分。
6.违规考生的处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要求,可对考生的初试和复试试卷进行核查,对在报名及初试和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面试流程:
① 所有考生按照候考时间到达候考室。等待工作人员根据考生编号依次进入综合面试考场和外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场。
② 进行思想品德考核。
③ 进行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包括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等测试。
④ 面试结束回到候考室后确认面试结束可离开。
五、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综合面试(40%)+专业能力测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
(二)普通考生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总评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折算成绩×60%+复试成绩×40%
注: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则上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总评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同,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同,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中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科目任何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任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4.考生违反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以及学院有关复试管理规定者。
六、录取原则
(一)普通考生录取规则:对于初试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复试成绩合格,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达到学校要求的普通考生。学院根据实际招生计划数分专业或方向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根据学校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其他录取要求以学校复试录取方案为准。
湖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研招办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文学院:0714-6512690
研究生院:0714-6570761 yzb@hbnu.edu.cn
纪 委:0714-6573766 jw@hbnu.edu.cn
附件: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