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及湖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终确定43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295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120名、二等助学金174名、三等助学金1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5日。
若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陈老师,电话:0714-6512330。
湖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3日